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ppt内容预览: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废井田,开阡陌■多种形式的土地私有制■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第2课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导入中国古代土地制度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商周时期的井田制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从春秋战国起土地私有制逐渐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大土地所有者通过多种途径、特别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渐取而代之,成为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大土地所有者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土地兼并获得土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反抗斗争,导致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鱼鳞图册(安徽省休宁县)鱼鳞图册简称鱼鳞册,为中国古代国家政府在承认土地私有的前提下,为征派赋役而编造的土地簿。明朝洪武二十年(1387)命各州县分区编造,以田地为主,分号详列面积、地形、四至、土质及业主姓名,一式四份,分存各级政府,作为征税根据。废井田,开阡陌井田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田里不鬻。——《礼记王制》井田制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承认土地私有管仲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陆阜陵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国语齐语》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因势利导,适应土地私有这一历史潮流,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实行“初税亩”。《左传》记载:“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秋七月,初税亩”。“初”,是开始的意思;“税亩”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即“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凭借政治权力对“私田”开始征税,规定不论“私田”、“公田
课件关键字:古代,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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